自2007年12月份以来,河北省秦皇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大力推进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周密安排部署,落实监管责任。该市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出台了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一系列文件,层层签订责任书;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到稽查一线,组成12个检查组,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健全责任追究制,要求做到“监督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落实责任无缝隙”。
二是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教育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召开迎奥运药品安全保障和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千人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对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印制发放知识手册,提高全民意识,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抓住“三项重点”,严密组织实施,创新监管方式。有针对性地确定专项治理的Ⅰ、Ⅱ、Ⅲ级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重点品种,分企业自查、拉网检查、重点治理和严防死守四个阶段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企业自查和拉网检查两个阶段的治理任务,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已进行一轮全面检查,全市共清理含兴奋剂药品品种413种,对其中未标注“运动员慎用”标识的,督促企业按相应规定进行下架封存、退货或加盖标识处理。检查中发现6家零售药店涉嫌违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和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现已立案并公开通报,该局还自行开发了“含兴奋剂药品快速查询系统”软件,用于执法检查和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自查,大大提高了检查效率和企业自查效率。
四是强化调度督导,保证整治质量。坚持每月一次的工作调度会议制度,并成立4个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分别对各辖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现场督查和复查,务求保质保量完成治理任务。
通过前两个阶段的专项治理,有效地净化了全市药品市场。目前全市药品生产企业正在生产的含兴奋剂药品全部标注了“运动员慎用”字样;有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渠道购进和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零售企业全部在店内明示“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胰岛素除外)”警示语,对含兴奋剂药品实行了专柜存放,专人管理,处方药凭处方销售的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